法定监护人收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监护人失职追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2022-08-12陕西离婚律师
王继平律师,陕西离婚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法定监护人收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监护人对孩子的整个成长周期实在是太重要了,法定监护人不是就是当事人的父母的,其实包括其他关系比较亲密的亲朋好友的在某种情形下也能够成为法定监护人的。既然说当事人的身份是作为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当然是有权利由监护人来收款的。那么,法定监护人收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定监护人收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财产监护以及代理被监护人的权利。第10条。)如果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限定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实际就是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亲权是父母基于其特定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从现代国外立法看,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监护;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上的监护;
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必须指出,亲权不包括亲权人与未成年子女间的扶养与继承的权利义务。因此,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
我国《婚姻法》虽未明文直接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或亲权的概念,但该法第15条和第17条关于父母有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实际上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的内容,它是专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的。在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问题上,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然而如果父母离婚,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将面临依据什么原则决定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行使问题。
二、监护人的确定是怎样的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这里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确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后一顺序监护人监护能力的强弱、行为、品德情况,按照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择优确定。这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做法,在民法上叫做指定监护。
因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当中是包括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管理的,被监护人都是属于年纪比较小或者智力不太健全的,有别人给予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法定监护人收款,其实和被监护人收款的法律效率是一样的。
监护人失职追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监护人在我国需要履行一定的职责,比如说,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包括教育的职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监护人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被监护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那么监护人失职追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监护人失职追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是受训诫。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由父母所在单位或基层群众组织、公安机关给予训诫。
二是受行政处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三是承担民事。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承担民事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害等。
四是监护权被剥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等情形的,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后,仍应负担未成年人的生活费。
五是被追究刑事。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情节严重,使未成年人长期处于无人照料境地,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以遗弃罪立案追诉,监护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行为“入刑”的建议》。
据该提案牵头人李铀委员在提案中的说法,“目前,对这些导致未成年人伤残或者犯罪的失职父母,基本只有道德谴责,没有法律制裁。” “父母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具有天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其监护职责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如果失职造成犯罪,显然应当追究刑事。”
对于这个监护失职入刑的提案观点,我是支持的,我所生活的澳洲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也的确非常严格。那为什么本文标题直指该提案是“瘸子”呢因为在澳洲远不只是对监护人各种法定职责,还有众多福利支持父母们养育子女。政协委员说得好,父母监护养育,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
首先,需要告诉大家的是,监护人失职的话,是没有直接的犯罪罪名规制的。但是如果监护人失职,遗弃被监护人的话,按照刑法的规定是可以用遗弃罪进行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