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付抚养费 妻子离婚相胁 离婚怎么样确定子女抚育费?
2022-09-26陕西离婚律师
王继平律师,陕西离婚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丈夫拒付抚养费 妻子离婚相胁
夫5年来不给妻子家用及孩子抚养费,妻子无奈诉离婚相威胁。8月27日,江西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和平分手,被告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600元。
原告袁某某与被告彭某于1995年2月3日在彭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2月7日在彭泽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1998年1月2日,长女彭某某出生。2000年4月2日,儿子彭建出生。双方自结婚后,一直随公婆在彭泽务农。2005年,被告经其老表介绍干起了销售,原告就在农村务农带好一对儿女。但不知道为何,从2010年至今被告一直没给原告寄过家用,双方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被告一回家,双方就争吵不断。为此,2014年2月曾经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被当时的主审法官劝和了,被告答应每月回家2次,每月给原告1500元家用及孩子的教育费。但被告承诺未能兑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
庭审中,1975年出生的原告看起来很是沧桑,一手的老茧。含泪控诉其丈夫多么的不顾家,对妻子、孩子5年来从来不过问,也没给过一分钱家用。现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支付子女每月1000元抚养费。
主审法官问道:那么原告,你第二次起诉是因为什么原告答:因为被告只说不做,第一次我们和好后,第二天他便离家,直到今天,他也没回过家,更没有给过一分钱家用。我一女人带着孩子,真的很难,我的经济来源仅仅是靠务农,为了养育这两个孩子,我已经向我娘家借了很多钱了。此次离婚,我目的就是为了要被告出抚养费,养育两个孩子,离不离婚无所谓。
被告答辩称,我不想离婚,不想孩子没有家。我最近一直没有工作,没有办法给家用。
面对被告的说法,妻子很是难过的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回家,你可以回家和我一起务农赚钱。5年来,你回过几次家,问过我和孩子吗,孩子都在读书很是花钱,你知道吗被告争辩道:我一定要拼出一片天,我不想回家。双方争执不下,越吵越激烈。
最终,经主审法官的调解,被告同意离婚,婚生女彭某某,婚生子彭建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离婚怎么样确定子女抚育费?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