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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隐藏财产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2025-07-02北京离婚财产律师

离婚后发现隐藏财产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当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包含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具体安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方故意隐瞒部分共有财产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若能证明对方在离婚时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这些未被正确报告的资产。这意味着,即便离婚协议已生效,但由于一方未能诚实披露所有相关信息,导致原定协议内容不再公平合理,因此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中债务分配的法律效力?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就共同债务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协议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这样的债务分配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双方签署并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后,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约束力,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该协议。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夫妻双方内部对债务进行了划分,这种划分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不知情且无过错地向任一方主张权利,那么被主张的一方不得以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分担约定为由拒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在实际偿还了超出其应负责任范围内的债务后,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的问题,法律给予了明确的支持与保护机制。受害者应积极收集证据,并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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