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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隐瞒疾病婚后对方能撤销吗?

2025-10-23北京离婚财产律师

一方隐瞒疾病婚后对方能撤销吗?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之一,它不仅指缔结婚姻关系时双方应基于自愿原则,也包括了对于某些特定情形下已成立婚姻关系的解除或撤销权。当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其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并因此导致对方同意与其结婚时,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对另一方知情权及选择权的一种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此情况下,受欺骗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之诉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重大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登记前财产协议怎样才有效?

婚姻登记前财产协议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形式上的要求。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免除一方对另一方的法定扶养义务;在形式上,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此类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确保其效力及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便利,建议采取书面形式,并可以考虑通过公证等方式增强证明力。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在一方隐瞒法律规定不得隐瞒的重大疾病的情形下,另一方确实拥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权利。行使这一权利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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