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要求分手费能否得到支持?
2025-11-05北京离婚财产律师
一方要求分手费能否得到支持?
《民法典》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并未对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对于恋爱关系中的一方提出分手费请求,除非双方之间有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违反公序良俗)的事先约定,否则一般不会被司法机关认可。此外,如果所谓的“分手费”实际上是为了掩饰非法目的(例如包养关系),那么这样的约定不仅无效,还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同居期间购房产权如何界定?
对于同居期间购房产权的界定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以及出资情况。如果双方在购买房产时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各自的出资比例、房屋所有权归属等),则按照该协议执行。如果没有签订相关协议,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通常情况下,若一方全额出资,则该方享有全部产权;若双方共同出资,则按出资比例共有产权。此外,还需考虑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也可作为参考,但直接应用于非婚同居关系时需谨慎,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断。对于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权益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具体指导。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支付分手费难以获得法律上的支持。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此类请求,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