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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分?

2025-11-05北京离婚财产律师

房产继承如何分?

1.法定继承:当被继承人生前未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房产将根据法定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2.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并经公证),则遗产分配应遵照遗嘱执行。但需注意的是,遗嘱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特留份的规定,即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在存在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遗产;但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怎样解决婚前房产归属争议?

婚前房产归属争议主要涉及到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如何确定该房产的所有权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原则上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共同还贷等)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在于明确房产购买时间、资金来源以及是否存在共有情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房产继承的具体方式取决于是否存在有效遗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通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考虑到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复杂的继承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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